江蘇省學前教育專業認證标準(第二級)
《江蘇省學前教育專業認證标準(第二級)》是國家、省對學前教育專業教學質量的合格要求,主要依據國家、省教育法規和學前教育專業标準、教師教育課程标準制定。
本标準适用于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學前教師的本、專科師範類專業。
一、培養目标
1.1[目标定位] 培養目标應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面向國家和江蘇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重大戰略需求,落實國家和江蘇教師教育相關政策要求,符合學校辦學定位。
1.2[目标内涵] 培養目标内容明确清晰,反映師範生畢業後5年左右在社會和專業領域的發展預期,體現學前教育專業特色,并能夠為利益相關方所理解和認同。
1.3[目标評價] 定期對培養目标的科學性、合理性進行評價,并能夠根據評價結果對培養目标進行必要修訂。評價和修訂過程應有利益相關方參與。
二、畢業要求
踐行師德
2.1 [師德規範]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增進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、政治認同、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。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以立德樹人為己任。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,具有依法執教意識,立志成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紮實學識、有仁愛之心的好老師。
2.2 [教育情懷] 具有從教意願,認同幼兒園教師工作的意義和專業性,具有積極的情感、端正的态度、正确的價值觀。具有人文底蘊和科學精神,尊重幼兒人格,富有愛心、責任心,工作細心、耐心,做幼兒健康成長的啟蒙者和引路人。
學會教學
2.3 [保教知識] 具有一定的人文與科學素養。理解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,掌握相關學科基本知識,掌握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基本方法和策略,注重知識的聯系和整合。
2.4 [保教能力] 能夠依據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(試行)》和《3-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》,根據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,運用幼兒保育與教育知識,科學規劃一日生活、科學創設環境、合理組織活動。具有觀察幼兒、與幼兒談話并能記錄與分析的能力;具有幼兒園活動評價能力。
學會育人
2.5 [班級管理] 掌握幼兒園班級的特點,建立班級秩序與規則,合理規劃利用時間與空間,創設良好班級環境,充分利用各種教育資源,建立良好的同伴關系、師幼關系和家園關系,營造良好班級氛圍。為人師表,發揮自身的榜樣作用。
2.6 [綜合育人] 了解幼兒社會性—情感發展的特點和規律,注重培育幼兒良好意志品質和行為習慣。理解環境育人價值,了解園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對幼兒發展的價值,充分利用多種教育契機,對幼兒進行教育。綜合利用幼兒園、家庭和社區各種資源全面育人。
學會發展
2.7 [學會反思] 具有終身學習與專業發展的意識和能力。了解國内外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動态,能夠适應時代和教育發展需求,進行學習和職業生涯規劃。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,具有一定創新意識,運用批判性思維方法,學會分析和解決問題。
2.8 [溝通合作] 理解學習共同體的作用,具有團隊協作精神,掌握溝通合作技能,具有小組互助和合作學習體驗。
三、課程與教學
3.1 [課程設置] 課程設置應符合幼兒園教師專業标準、教師教育課程标準和專業教學相關标準,能夠支撐畢業要求達成。
3.2 [課程結構] 課程結構體現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的有機結合;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、必修課與選修課設置合理。各類課程學分比例恰當,通識教育課程中的人文社會與科學素養課程學分不低于總學分的10%,支撐幼兒園各領域教育的相關課程學分不低于總學分的20%。教師教育課程達到教師教育課程标準規定的學分要求。
3.3 [課程内容] 課程内容體現學前教育的專業性,注重基礎性、科學性、綜合性和實踐性,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師德教育有機融入課程教學中。選用優秀教材,吸收學科前沿知識,引入幼兒園課程改革和幼兒發展與教育研究最新成果、幼兒園優秀教育教學案例,并能夠結合師範生學習狀況及時更新、完善課程内容。
3.4 [課程實施] 重視課堂教學在培養過程中的基礎作用。依據畢業要求制定課程目标和教學大綱,教學内容、教學方法、考核内容與方式應支持課程目标的實現。能夠恰當運用案例教學、探究教學、現場教學等方式,合理應用信息技術,提高師範生學習效果。課堂教學、課外指導和課外學習的時間分配合理,技能訓練課程實行小班教學,養成師範生自主學習能力和“三字一話”等從教基本功。
3.5 [課程評價] 定期評價課程體系的合理性和課程目标的達成度,并能夠根據評價結果進行修訂。評價與修訂過程應有利益相關方參與。
四、合作與實踐
4.1 [協同育人] 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建立權責明晰、穩定協調、合作共赢的“三位一體”協同培養機制,基本形成教師培養、培訓、研究和服務一體化的合作共同體。
4.2 [實踐基地] 教育實踐基地穩定,基地中省優質園占比不得少于80%,滿足師範生教育實踐需求。每15個實習生不少于1個教育實踐基地。
4.3 [實踐教學] 實踐教學體系完整,專業實踐和教育實踐有機結合。教育見習、教育實習和教育研習貫通,涵蓋師德體驗、保教實踐、班級管理實踐和教研實踐等,并與其他教育環節有機銜接;教育實踐時間累計不少于一學期。學校集中組織教育實習,保證師範生實習期間組織一日生活的天數。
4.4 [導師隊伍] 實行高校教師與優秀幼兒園教師共同指導教育實踐的“雙導師”制度。有遴選、培訓、評價和支持教育實踐指導教師的有效制度與措施。“雙導師”數量充足、相對穩定,責權明确,能夠有效履職。
4.5 [管理評價] 教育實踐管理規範,能夠對重點環節實施質量監控。實行教育實踐評價與改進制度。依據相關标準,對教育實踐表現進行有效評價。
五、師資隊伍
5.1 [數量結構] 專任教師數量結構能夠适應本專業教學和發展的需要,生師比不高于18:1。本科專業碩士、博士學位教師占比一般不低于70%(專科專業碩士、博士學位教師占比一般不低于50%),高級職稱教師比例不低于學校平均水平,且為師範生上課。幼兒園一線兼職教師素質良好、隊伍穩定,占教師教育課程教師比例不低于20%。
5.2 [素質能力]遵守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,為人師表,言傳身教;以生為本、以學定教,具有較強的課堂教學、信息技術應用和學習指導等教育教學能力;勤于思考,嚴謹治學,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研究能力。具有職前養成和職後發展一體化指導能力,能夠有效指導師範生發展與職業規劃。師範生對本專業專任教師、兼職教師師德和教學具有較高的滿意度。
5.3 [實踐經曆] 專業教師熟悉幼兒園教師專業标準、教師教育課程标準和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,入職滿5年的教師,至少有一年幼兒園教育服務經曆,具有指導、分析、解決幼兒園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,并有一定的教學研究成果。
5.4 [持續發展] 制定并實施教師隊伍建設規劃。建立教師培訓和實踐研修制度。建立專業教研組織,定期開展教研活動。建立教師分類評價制度,合理制定教師教育實踐類課程教師評價标準,評價結果與績效分配、職稱評聘挂鈎。探索高校和幼兒園“協同教研”“雙向互聘”“崗位互換”等共同發展機制。
六、支持條件
6.1 [經費保障] 專業建設經費滿足師範生培養需求,教學日常運行支出占生均撥款總額與學費收入之和比例不低于15%,生均教學日常運行支出不低于學校平均水平,生均教育實踐經費支出不低于學校平均水平。教學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等更新經費有标準和預決算。
6.2 [設施保障] 教育教學設施滿足師範生培養要求,達到江蘇省有關建設要求。建有學前教育專業教師職業技能實訓平台,滿足保育實踐、實驗教學、教學技能訓練、藝術技能訓練等實踐教學需要。信息化教育設施能夠适應師範生信息素養培養要求。建有教育教學設施管理、維護、更新和共享機制,方便師範生使用。
6.3[資源保障] 專業教學資源滿足師範生的培養需要,數字化教學資源充實、豐富,使用率高。生均教育類紙質圖書不少于30冊。建有幼兒園教學資源庫和優秀幼兒園教育教學案例庫,其中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(試行)》《3-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》和教學實習用幼兒園課程方案每3名實習生不少于1套。
七、質量保障
7.1 [保障體系] 建立教學質量保障體系,各主要教學環節有明确的質量要求。質量保障目标清晰,任務明确,機構健全,責任到人,能夠有效支持畢業要求達成。
7.2 [内部監控] 建立教學過程質量常态化監控機制,定期對各主要教學環節質量實施監控與評價,保障畢業要求達成。
7.3 [外部評價] 建立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以及學前教育機構、教育行政部門等利益相關方參與的社會評價機制,對培養目标的達成度進行定期評價。
7.4 [持續改進] 定期對校内外的評價結果進行綜合分析,能夠有效使用分析結果,推動師範生培養質量持續改進和提高。
八、學生發展
8.1 [生源質量]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,能夠吸引志願從教、素質良好的生源。
8.2 [學生需求] 了解師範生發展訴求,加強學情分析,設計兼顧共性要求與個性需求的培養方案與教學管理制度,為師範生發展提供空間。
8.3 [成長指導] 建立師範生指導與服務體系,加強思想政治教育,能夠适時為師範生提供生活指導、學習指導、職業生涯指導、就業創業指導、心理健康指導等,滿足師範生成長需求。
8.4 [學業監測]建立形成性評價機制,監測師範生的學習進展情況,保證師範生在畢業時達到畢業要求。
8.5 [就業質量] 畢業生的初次就業率不低于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的平均水平,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比例不低于80%,且主要從事學前教育工作。
8.6 [社會聲譽] 畢業生社會聲譽較好,用人單位滿意度較高。